(一)管理不夠成熟 民宿作為旅游發展的新型載體,在管理手段和方法上略顯稚嫩。由于大部分民宿的經營者在文化素養和政治思想上認識有限,經營者和其他從業人員受教育水平也參差不齊,雖然也存在部分具有高學歷、新思想、新理念的新一代經營者,但是大部分民宿經營者仍是以旅游景區周邊村民為主,這樣的經營者往往缺乏對業務的思考,服務意識較弱,文化意識淡薄,很多民宿沒有很好地將本土文化融入民宿中。
(二)特色不明顯 民宿旅游業尚處于自我發展階段,對周邊的生態和文化整合利用力度不夠,出現了同質化現象,人文特色不明顯。近年來,由于民宿產業進入門檻較低,各地民宿數量呈現爆發式增長,許多倉促“跟風”的民宿重模仿輕創意,主題不突出,特色不明顯,導致顧客沒有新鮮感,常常出現“節假日人滿為患,平時關燈打烊”的現象。
(三)發展無序 民宿經濟作為新生業態正處于自我發展階段,各經營主體存在各自為政的分散經營狀態。很多偏遠地區的民宿因為缺乏政府的引導和監管,對民宿開設的范圍、行業發展定位及規劃都沒有統一標準,導致一些偏遠地區的民宿無序發展,很難形成具有規?;拿袼藜郯l展區域。在這種無序狀態發展起來的小型民宿,多數與區域科學布局以及合理適度發展相矛盾。
(四)隱患較多 大多數民宿都處于“無監管”狀態,沒有跟治安、消防系統互相連接。有的民宿為了提高旅客入住率,甚至出現住宿登記不用身份證以及離店不開發票的情況。有的民宿裝飾材料質量不合格,電器設施陳舊,消防器械設備配備不足,從業人員缺乏消防知識和技能的培養,存在很大的消防、治安的安全隱患。有的民宿衛生條件較差,沒有實行規范的滅菌消毒以及對疾病防范的措施。
?。ㄎ澹┡涮自O施薄弱 民宿的發展不僅與民宿自身的建設有關,與之相對應的配套設施也很重要。大多數民宿主要依托于景區,有些落戶于村落中,這些地區由于資金匱乏、思想觀念落后以及部分民宿處于交通不便的地區,導致當前我國部分民宿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不完善,未能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求。